路透援引四名知情人士透露,美國財政部官員週一會見了多個行業組織,討論最新的立法草案,加強對外商投資的審查。

一名高級官員向路透表示:“我們進行了一些改變,以向行業領導們提供透明度,同時,保障我們的國家安全。”

這位官員說,眾議院和參議院最終將如何立法還有待觀察。該立法將擴大美國外國投資機構間委員會(CFIUS)的權利範圍。CFIUS將可以進一步限制中國資本對美國公司的投資。這可能導致中國採取報復措施,限制美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。

面對著來自科技公司和其它一些行業的壓力,該法案已經進行了多次修改,以縮小監管的權限。以下為部分變化:

    路透獲得的最新草案顯示,此前一項限制科技公司出售技術的條款已被去除。根據原條款,如果科技公司希望出售與知識產權授權和支持相關的技術,那麼其需要獲得CFIUS的批准。
    該草案規定,只要投資決定是由美國人做出的,而僱傭這些美國人的決定也是由美國人做出的,那麼相關被動投資基金將不會受到CFIUS的監管。美國投資基金曾抱怨,根據該法案的較早版本,如果他們管理中國資金並希望投資於某些擁有高科技的公司,則該基金可能受到CFIUS的監管。
    被動投資被定義為“直接或間接”。被動投資者如果獲得非技術信息,則可能需要接受CFIUS審查。而任何獲取技術信息的行為都將受到CFIUS監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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